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大讼师 > 正文 128 三点辩证(一)
提刀杀人,还能注意狗吠之声,这也不符合王癞一贯欺软怕硬,色厉内荏的个性。”
    “是什么个性,与本案无关。你此证并不能作为证据。”
    杜九言不和他辩,她的目的,也不是通过推论,来推翻原来的时间线,所以她继续说自己的,“最后,王癞离开缪府的时间,约在亥时一刻左右,他去了红楼,趴在院墙看了一场活春宫,于子时一刻到的榆钱村赌坊。”
    “关于红楼的活春宫,红楼的丁香姑娘可以作证,当夜,她确实和客人在院中敦伦行乐。”
    “女证不能上堂,遂不能作为时间证人。”付韬道。
    杜九言拱手,大声道:“以上,是我对案发时间的推论,即便存在不确定性,但同样也能反证,卷宗上所谓时间线的不确定,被告人作为初次杀人者,他能记住案发前后的时间,可见他当时并不慌乱。”
    区恒一怔,发觉自己出了一身汗,想到讼行里的人说杜九言狡诈,现在看来确实狡诈。
    她说这些不是为了说服别人相信她,而是要让别人不信他。
    二者,有差别。
    “第二,地点!”杜九言接着道:“王癞所言,他走了三个院子后,在其中一个院子的房间内,看见一个孩童在睡觉,事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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