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钱都不接了,做不好,饭碗都没了。
慕云泽侧眸,看着她小人得志的嘴脸,唇角不由自主的勾了勾,这样臭不要脸的样子,才是他认识的那个高歌。
厉邵秋就坐在一边看着他们俩互相吹牛,他忽然想到另一个身影,似乎也是蛮不要脸的,大概这就是所谓的“臭味相投”吧。
唔,不过,蛮可爱的。
宴会结束,高歌跟着慕云泽离开会场,上了车。
高歌抻了抻胳膊,将包包丢在旁边,低头摁着脚脖子。
慕云泽插上钥匙,看到她的动作,顿了顿,送开手,皱眉道,“脚怎么了?”
“没事。”
高歌头也没抬。
慕云泽没说话,直接将她脚抓起来,放在膝盖上。
高歌“哎”了一声,皱眉,“你干嘛?”
慕云泽没说话,伸手打开了车里的灯。
高歌白皙的脚脖子上,被鞋子磨出两个亮晶晶的水泡。
“脚怎么成这样了?”
他皱着眉头,脸上写满了不悦。
“还能怎么成这样的,”高歌缩了缩脚丫子,“鞋子不合脚呗。”
这鞋子是刚刚在形象设计中心,对方给搭配的。
透明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