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好了指纹,陆饮溪跟着方子程进屋。
屋内的装修自然是精致的,偏北欧风。现在是夏天,倒是没有铺地毯。玄关处放着两双鞋,一双黑色,一双灰色,黑色的大些,灰色的小些。
陆饮溪脱了鞋,刚穿上一只拖鞋,就听到一阵叮当声。
她诧异回头看过去,看见一只脖子上戴着小叮当的小黄狗,小黄狗就是很普通的那种,农村经常养的那种。方子程解释说,“不是买的,街边遇见的流浪狗,我已经带他打过针灭过虫了。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流浪狗。”
见陆饮溪没说话,方子程以为她是嫌弃这狗不好看,他想了想,就又说,“你不喜欢的话,那就再买一条,这条狗也得养着,领回来了就要负责。”
方子程是个偏执的人,对任何事都有种执拗的态度。哪怕这条狗陆饮溪可能不喜欢,但方子程既然把它带回来了,就要负责到底。
陆饮溪弯腰抱起那条狗,脑袋抵在小狗的脑袋上,她抱着狗转了一圈,才跟方子程说,“不用再买了,我很喜欢。刚才不说话,是有些感动。”
“没想到,你把我以前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记住了。”这个房子,满足了她对家的所有幻想,她很喜欢。
方子程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