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接过打火机,香烟在他黑暗的角落烫出一个洞来,那晚是我们的第一次交集。
他说他可能会在这座城市停留很久,所以我总是去找他,听他唱很久的歌。久而久之,两人熟络起来。
一次去找他的时候,没有观众驻足观看,路过的人都行色匆匆,他坐在地上休息,我走过去,递了一支烟给他,他接过来,摸出打火机,点燃香烟,把打火机递给我,我点燃一支烟,两个人一同抽了起来,烟在低空缭绕,最后消散。
“我去吃饭,你帮我唱一会儿?”
“啊,我唱歌很难听,会把你的观众吓跑的!”
“没事,你就随便唱,想唱什么唱什么。”
不等我回答,他就站起身来,拍了拍手,把倚靠在一旁的吉他递给我,我接过吉他。而他,随意从吉他盒里抓起一把钱就混入人群寻找饭店去了。
大脑一片空白的我,木木然的看着聚过来的人群,不知所措。我急忙翻看他的歌单,第一首映入眼帘的是《玫瑰》。我自顾自的唱着。
生活越来越压抑
你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一个人站在悲催的风里
玫瑰你在哪里
你说你爱过的人都已经离去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