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这里面肯定有大文章啊,向晚歌都激动了。
“童小姐,我真是太佩服你了,你让我想到了特工。”
童越勾了勾唇:“你还是别叫我童小姐了,我比你大,你叫我童姐,我叫你晚晚。”
“好啊。”向晚歌手脚麻利的把苹果削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装在盘子里,边道:“童姐,你第一次开枪杀人是什么感觉?”
童越脸上没啥表情:“第一次真正杀人其实是训练,我们的总教官,就是翟弋,你认识吧?他为了训练我们杀人,就把我们弄去了监狱,那天恰好有一批等待枪决的死囚,我们当时有七个人,恰好一人一个。我还记得我当时的枪是大口径的手枪,你知道那种枪的威力在最佳的射程内有多强瞄准,扣动扳机,对面的死囚脑袋就爆了一个大洞,血和脑花流了一地。”
向晚歌想到那个画面,尼玛,差点吐了。
童越看着她的表情笑了笑,“是不是怕了?”
“嗯,毕竟是人。”向晚歌点点头,她穿上警服这么久以来,还没有正儿八经杀过人,警察的枪不能随便乱开的,每一刻子弹都要写报告交代去处。
“我们当时也都吐了。”童越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