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一旦发现可疑人物,就像狮子遇见鹿,飞扑上去,要把人生吞。
用的武器,当然只是话筒和摄像机。
羽蒙只是看着,不免都觉得有些心惊胆战。
小时候,也想过当记者。
你知道的,人小嘛,什么愿望都要许一许的。
那些穿越火线,在前线报道战争,向世界宣扬和平的,是记者;
那些在地震后帮助灾民慰问亲人,实时传递情报的天使,是记者;
那些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深入贼窝,报道社会黑暗的,是记者。
羽蒙从小就觉得,他们真的很伟大,用自己的一支笔和一只话筒,就担当了拯救苍生的大任。
有点像武侠故事里的大侠。
事了拂尘去,深藏功与名。
但是,长大以后,羽蒙不再期盼做一个记者了。
“记者”两个字,在她的心里,逐渐从一个褒义词慢慢演变为一个贬义词。
到最后,连她自己,都只会用“狗仔”代替这份职业。
那些个摄像机和话筒,已经玷污了“记者”这两个字。
他们啃人血馒头,他们罔顾事实,只顾猎奇和吸人眼球,这份职业的操守被定义在了遥远的地方,不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