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么想要说明的吗”?
“是这样的,我在大学期间,和他们两人一起注册了公司,专门是卖凉席,他们是大我一届,也就是去年7月份毕业,而那时候,也没有赚多少钱,他们直接就要离开,我就没有给他们钱”;
“你的意思是,对方毕业要去工作了,才不一起干,你应该觉得全是自己在干,不想再给他们分钱,对吧”?
陈昊果真是一语中的,直至要害。
“对,他们就开始投了点钱,然后就不干活,就我一个人”;
“你在合伙的时候,是不是需要他们的钱才能进行,而且,人家把钱已经投进来了,按法理来说,已经尽到了合伙人义务,至于你说的对方要不要做事情,做多少事情,这是你们合伙之前,你作为发起人需要考虑好的事情”;
“还有,对方毕业后,有没有抽走他们投入的那些钱”?
这个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当然,这也是张一帆自己做的事情,也不怪他人说明;
“没有,他们没有抽走投入的钱”;
张一帆这时候额头就有些冷汗冒出来了,只能实话实说。
“那就是你的合伙人和你一起创业,不仅没有拿到属于自己赚到的那部分,连本金你都没有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