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第一个人。
我在那个半人部落里长大,因为做事情认真,所以成年后找到了一个半人姑娘结了婚。慢慢的,还成了部落里的小头头。但是我们这个部落,始终是依托于人类的势力生存的,虽然能养活自己,但也仅仅只是做到了起码的温饱。
然后突然有一天,有人类的长官过来告诉我们,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要被强征了,他们让我们滚蛋,可我们不愿意。就这样,双方打了一架,我们的族人死伤无数,我老婆也被打死了。但就在这个时候,高原大陆上发生野生怪物大迁移,人类人手不足,我们剩下的人,就被强征入伍,戴罪立功。整个部族三百多人,在战斗中浴血奋战,最终活下来的只有十三个人,我们这十三个人,就被当作某种宣传工具,正式进入了人类社会,成为了人类社会的一份子。
我成了一个人类世界中最低等的列兵,穿上了一身军装,我和同伴们被打散,身边的人全都是人类。其中一个跟我同属于一个列队的女孩子叫阿曼达,就是她爸来强征我们的土地,打死我的老婆,还强行征我入伍,我也不知道该感谢他还是憎恨他。
但是客观上,他确实给了我机会。
阿曼达她爸,是我遇到的第二个人。
我在部队里服役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