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出一些愧疚,之后便拿钱准备走人的家伙!
再看看这次她要收的人,一个偷东西的老混蛋,她不知道王二狗的过去,却也知道对方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方小晓却乐意收了这样的东西。
她可不是可怜那四岁的娃,她只是单纯的觉得,这样的人好用罢了。
在一张大家闺秀的面容的而背后,方小晓的心中有一只野兽,她虽然长得端庄秀美,却不代表能磨灭她骨子里的那股子凶狠的气息。
对普通人,她看着就像是个好的,除了和人交际都带着一些疏离感之外,其他的都好,重情重义,不吝啬钱财,谁对她好,她便能不求回报地对他们好。
但是对恶人,她可就不是这般面目了。
方小晓本质上也是一个疯子,一个在疯子堆里长大的疯子,她的疯不源自精神,而是一种常态。
她的疯已经深入骨髓,那已经是属于她的,不可磨灭的特性,并且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
身处于村民那样对她好的人,她会克制,会尝试着与他们交好,会尝试着为他们做些事情。
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喜欢那样的日子。
事实上,身处于恶中,才会让她觉得舒坦。
就像是现在,抽了一顿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