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这几天他跟方先生一起临的字,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又哄他:“这写得哪里不好了?明明漂亮得很,我这辈子都写不出这么好看的字!”
——其实说得也不差。
他的字一贯出挑,是端端正正的小楷,就像他的为人一样严肃工整;笔锋大多并不凌厉,相反显得圆润中正,收笔时多用顿笔或提笔,挺拔干净。
——哪里不好了?
她义正词严理直气壮,男人却知道她在哄他,因而笑得有些无奈。
“的确许多年不写了,”他语气淡淡地说着,右手则轻轻抚过洁白簇新的纸面,“……生疏是自然的。”
白清嘉抿抿嘴,也想跟着叹气了。
仔细想想也的确——她与他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却从未见这男人有过什么旧派的习惯,平素批文或复信一应都是用钢笔,没用过毛笔和墨汁——可其实他用这些传统的东西时是很迷人的,要不是这回方先生来她甚至都没机会瞧见这男人写书法的模样,隽永而温吞,内敛而端正,难以言喻的魅力。
“那以后就多写……”她软绵绵地靠进丈夫怀里,伸手抱住他的腰,“……我喜欢看你写。”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伸手轻轻地抚摸她柔顺的长发;她像猫一样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