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人只能找小工,给人为奴为婢。好活会被长得讨喜的、干活麻利的、能说会道、头脑灵活的人抢走,剩下的这些风餐露宿,多半沦为了乞丐。
星野当时还小,自然跟哪个都不沾边。他每天端着碗,坐在城墙下,和其他乞丐一样哼哼唧唧的。十天里七八天是讨不到钱的,却是有七八天是挨打的日子。
当时挨的打可比巴掌狠多了。
那些吃饱饭的几拳头下来,能打得他连胆汁都呕出来,脑袋破了好多次,半只脚踏入黄泉里。
乞丐窝里,老鼠到处乱爬,啃人的手指甲和脚趾甲。身上可藏不住什么吃的,总有熬不住睡着的时候,哪怕故意弄脏,都会被人摸走吃掉。
星野就这么流浪了很多年。
他渐渐学会了投机,学会狡猾,终于知道如何混到饱饭。
他曾经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但有一天,他在庙里假扮信士骗粥喝的时候,意外遇到了一个要出恭又没随从的大富商。
星野想讨些钱,就给他递了些草纸,那商人太过吝啬,只肯赐给他几句话。
“人想要活得像样,才能被人别人当人看。”
“经商很容易,看人想要什么,你就卖给他们什么。”
没什么具体门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