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旗,四个中队跟随他,向着东面的战场疾行。那支莫名其妙的叛军立刻被远远的抛在背后。
他的目标直指叛军中央——用来集结和调动军队并且俯瞰渡口下洼地的普拉琴矮丘。
压抑的阴霾再次笼罩战场,菲欧娜的祈祷看来是到时间了。
大队跟随着格里菲斯的军旗安静前进。
他深深的吸了一湿润的空气。
多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感觉就像是一个纪元那样遥远。
身边是自己的战友,还有列队的步兵,战旗在迎风飞扬,仿佛回到了那片熟悉的东方战场。
几天来,在毫不停歇的战斗中,格里菲斯获得了巨大的满足和充实。没有任何敌人可以抵挡他的冲锋。他甚至像神话中的英雄一样临阵斩将,剥去盔甲,以一己之力击溃数百人。
这可不是打哥布林能得到的快感。
简直是,让人嗨到不行啊!
那种熟悉的,名叫格里菲斯的具装甲骑冲锋时特有的狂热劲头仿佛又回来了。
他是联队里最好的甲骑兵之一,军官们都知道他,战友们都佩服他。在遥远又荒凉的战场上,他的荣誉和自尊得到了最大的满足,他是天生的精英战士,注定要成为无双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