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是,
“不惜一切代价保卫国王,保卫元老院。”
……
公共马车已经停运了。格里菲斯只能全副武装地徒步跑过宽阔的街道,向着上城区跑去。
他的外套下面只穿着锁甲,佩戴着长剑和短剑。当他穿过狭窄的街道想要抄近道的时候,阴暗的角落里好像有许许多多的眼睛在注视着他。
格里菲斯不是没有来过下城区。但是今天这里的气氛还与往日不同,变得更加压抑和灰暗。
蜷缩在角落里的流浪汉和贫民用毫无感情的目光打量着他。拉莫尔家的家纹刻在剑鞘上,就算不认识纹章也能看出他是一名大贵族帐下的武士。
格里菲斯视线的余光瞥见有几个人站了起来,看似不经意地向他靠近,手里不知道捏着什么。
他立刻改了主意,飞快地离开暗巷,绕路前往拉莫尔府。
通往上城区的路口竟然已经设立了路障,一大群全副武装的士兵正在拒马和木栅的后面警戒着。
“站住,出示你的身份!”一个军官在路障后向着格里菲斯喊道,紧接着他似乎看清了剑柄上的纹章,“拉莫尔家的侍卫?很好,伯爵府转告你,立刻去拜耶兰歌剧院,伯爵小姐和其他人就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