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口袋掏钱给老板的时候,那些钱都要跟我作对,我越是伸手去揪,它们越是往口袋的深处跑,我抓不到它们,我的手都勒红了,才勉强地掏出一块钱来递给老板。
那个长得肥肥胖胖的老板娘给我找回四毛钱的时候,她看我的目光都有点儿玩味,我的心忽然慌起来,抓起那几个硬币扛起行李就急急往回走。
在小巷子的拐角处,我走得太急,也没注意看路,我一个冷不丁踩了个香蕉皮,重心没稳住,大腿一路往前,我的后脑勺,就这样重重地与地面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在后脑勺与地面的冲击声不断地撞进我的耳膜里面时,我却浑然不觉得后脑勺痛,我反而觉得自己的腹部痛得无可救药。
下意识的,我捂住了自己的肚子。
可是那些剧痛越演越烈,我很快就痛得精神恍惚,视线一片模糊。
在这一刻我真希望我能就此死去,我也以为我会就此死去,像所有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样,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这样默默地死去,于是我忍不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冲着陌生的天空,在嘴里面索索叨叨地骂了一句:“余明辉,你这个混蛋,我去你大爷的混蛋!”
可是事实上,虽然死去是一件特别容易特别简单的事,而活着就必须得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