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美国联邦航空局、欧洲航空安全委员会以及俄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援引这份技术指导文件,重新制定了直升机领域的航空审批标准。
在这一标准下,腾飞集团的直—12几乎是各项指标都不合格,跟个装了螺旋桨的活棺材差不多,被美国、欧洲和俄国三个直升机领域的权威齐齐的扣上不合格的帽子。
这对直—12无异于是全球封杀。
阿联酋一看,就算自己生产出来直—12,拿不到适航证,也没法卖,卖不了就赚不到钱,那还谈什么产业转型?
再加上各大直升机巨头通过各种手段向阿联酋施压,最终导致阿联酋不得已,放弃了腾飞集团的联合生产计划。
为此,阿联酋向腾飞集团支付了18亿美元的巨额违约金不说,花费22亿美元购置的两条直—12总装线更是完全报废。
总损失达到40亿美元。
以至于不少人都说阿联酋是被腾飞集团给坑惨了,既然停止生产合作,就应该把总装线退回去以便挽回损失。
为此不少欧美律师和法律人士自告奋勇,准备帮着阿联酋向腾飞集团讨回公道,却被阿联酋不遗余力的一一按下。
吃亏?
吃亏怎么的?有些人想吃亏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