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嗜血滥杀,有仇必报。
现在不趁着优势追击,将来等魔种恢复元气,遭殃的就又是他们了。
“爷爷说得对,我也这么认为。”帖木格跟着说道。
“好,那就听你们的。”成吉思汗道。
“可是,魔种已经跑了,我们去哪里找它们?”有人疑惑的问道。
“这个你们无需操心。”
成吉思汗微微一笑,“我的坐骑狼王嗅觉灵敏,已经提前记住了魔种的气味,可以顺着气味一路追踪。”
“那可太好了,这次追杀魔种算我一个,我要亲手为死去的女儿报仇!”
“还有我,我也要去!”
族里的男人们踊跃报名。
之前他们被魔种吓破了胆,现在有了成吉思汗这个首领,完全可以翻身农奴把歌唱。
成吉思汗在部落中挑选了一百位强壮的男性,作为本次追击魔种的部队。
其实,这些族人都是混战绩的,真正的战力是成吉思汗和他的狼群。
集合完军队,在成吉思汗的命令下,狼王发挥极其灵敏的嗅觉,循着魔种逃跑时候留下的气味,一路追踪而去。
狼旗部队,紧随其后。
云中漠地,北部一个叫做花剌子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