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只兔子,能逃过我们两个的眼睛。后来要不是程家村的兔子被我们险些吃灭种,外出打猎家里又不放心,我和玉关可是要成为扫荡北地的大猎手!”
说着,程琅兴致上来,开始讲古。
“我小时候,家里接济的人多,练武消耗又大,想吃口肉都得抢。小时候嘴馋,一头牛都能吃下去,偏偏肉不能管够。还是玉关带我一起打兔子,才能时不时改善伙食。我娘亲,其他饭食做的一般,但是炖兔肉,那时一绝。当然,玉关烤兔子的手艺也很好。我们两个想要加餐,只能在外面烤了吃了再回家。”
流云听着,这才明白,为何小姐对三公子总是特别宽容,原来是从小一起烤兔子的情谊。
流云仿佛明白了些两人的默契。
李勉听着也沉默了不少。
在他没遇见程玉关之前,她原来过的是这种日子。
这种清贫却畅快,无拘无束的日子。
李勉甚至可以想象出,两个半高的小人儿,一个盯梢,一个放哨,合作无间打兔子吃肉,那种满足畅快的时光。
此时,李勉再看程琅,多了一丝宽容,再看程玉关,却多了一丝遗憾。
你以前的日子,我没有参与,怎么不叫人遗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