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杀死;到了炼狱,他遇上的第一个女人竟然也姓“白”。
这是他把白夭拖走后才恍然反应过来的事实。
从现代伦理观念来说,杀人无疑是罪无可赦的行为,何况他是有所预谋的杀害,甚至无法用“过失”来逃避死刑;穿越到名为西朝的古代后,他以为这里是乱世,可西朝却一派祥和,杀人同样不被允许,这一度让李匡世相当苦恼。
不过后来,境况彻底逆转了。
杀人?炼狱甚至不存在杀人的说法,所有人都不会死,所有人都永远活着,有什么地方比炼狱更像天堂?
他其实并不嗜血,更厌恶杀人时听到别人的惨叫和痛苦,只是……唯有这种途径,能让他在瞬间找到自我,将两个自己合二为一。
因此在炼狱,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心灵慰藉。
他钻入之前路过时发现的洞穴。
那些人肯定会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寻找他和白夭,被发现只是时间问题,不过这个洞穴非常隐蔽,能拖延足够久,他并不奢望逃之夭夭,况且他没必要逃。
他把白夭摆在石洞中央,为了防止她突然复活,在来洞穴的途中,他又将她的喉咙割断了一次。
突然,一种分离的错觉从头顶降临,是劈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