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贼,必驱汝为奴隶,负担归其巢穴。”
爰及农商工贾,厮役奴隶,钓鱼屠肉,饭牛牧羊,皆有先达,可为师表。
“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
“虽奴隶之所耻,而往往登之朝廷,坐之郡国,而不以为怍。三
“但自有婢媪,不用张之奴隶耳。”
“荼毒人民,奴隶官府,扈从所临,野无青草。”
这便是龙齐国!
臭名昭著的奴隶国度!
方国、部落,都力争在军事行动中擒获战俘并掠取对方人口。
贵族获得的大量羌人、夷人俘虏,一部分用作人殉人祭,一部分则沦为奴隶。
杀人祭祀的现象大大减少,俘虏用作奴隶的比例大幅度上升。
“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时人亦常把奴隶称为“虏”。
自战国始,贫民或其他破产者出卖妻子、儿女为奴的现象大量出现。有时他们采取赘的方式,即以妻儿作为债务抵押,过期不能偿债就被债主没为奴隶。作为抵押的赘子如被债主家招为女婿,就成为赘婿。战国时赘婿的地位极低,跟奴隶相似。自卖为奴的现象在战国时期也已存在。上述奴隶,基本上可以看作债务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