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这个厂,将所有权利都送给了村里,全体村民都是股东,也就是,村民在厂里上班不但能拿高工资,到时候还能分红。
但是当初厂还没建完郑云就走了。
村里对于股份制也不懂,只是口头承诺每个工人发多少工资,分多少红利,并没签合同。
后来业务很有起色,订货量很大,村长急于扩大生产规模,就四处拉资金。
因为他当时觉得郑云已经花很多钱了,不好意思再找他,因此就到县里胡乱联系,最后找到一个叫孙明富的人。
孙明富又联系了两个人,这些缺时只花了两千万就买了51%的股份。
但是,郑云当初投资建设那个厂就花了1亿,孙明富等人明显是欺负村民不懂,以很少的钱买了超过一半的股份。
如果按当时工厂的价值和远期利益,要买51%的股份至少也该拿出几个亿的资金。
当时苏聆音不在村里,否则,她即便不是学经济的,这点儿常识还是懂的,必然会阻止。
就这样,孙明富等人成了大股东,而那个沈莹莹当时也出了钱,占有10%的股份。
然而,孙明富等人也不怎么懂经营,使得工厂没什么起色,苏聆音后来招聘到了一个懂经营的人,这才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