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厂为家”,当然是加引号的,就是把厂里的东西当成自己家的东西一样,随时都往家拿,这样的“光荣传统”酒精厂隔壁的卷烟厂的职工发扬的就比较好。卷烟厂在九七年专卖之前也是按计划生产的,但是管理没有现在严格。那时职工从车间里出来,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允许每个人抓一次零的香烟,是的,只允许抓一次,抓多抓少各安天命。所以新人上班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练习抓烟,传说最高记录是一次抓起差不多一条烟,也就是二百颗左右。不过这玩意不光有技巧,还得看爹妈有没有给自己生那么大的手掌,像小女生那样的芊芊小手,怎么练也抓不起二百颗香烟。
不过这些都是明的,也就是潜规则,是不可能写到厂规里的,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认可。然而,在暗地里,私底下,从车间里往外偷香烟的手段,层出不穷,五花八门。有往饭盒里装的,有往内衣里塞的,反正只要能藏烟的地方,全部都塞满了往外带,最绝的有个哥们,把冬天穿的军大衣下半截的棉花全部掏空,一次性从里面能往外拿几十条烟。在卷烟厂大门口经常有人摆摊卖透明塑料袋包封装的香烟,那绝对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都是厂里面暗渠道流出来的香烟。价格只有市价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深受广大烟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