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怪不怪。
在这种酒吧林立的地方,向来有一个风俗叫做:捡尸。
“捡尸”的说法,来源于台湾,并不是真的捡走尸体,是说在酒吧区经常会有一些女孩子喝醉酒后,醉的不省人事,就有一些好色的男人会来选择自己喜欢的女孩带走,带回去后与之发生性关系。
这种醉酒欢爱的事,是谁的过错,到最后往往说不清楚,所以受害的女孩子一般都会选择忍气吞声,也就更加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秦音书虽然不是很美,身上却自有一种良家的知性气质,与一般酗酒的夜场女子完全不同。
她的醉倒,自然吸引了不少好色男人的注意。
有一个四十多岁,看起来身强力壮的男人走过来,伸出手推了推秦音书,见她动也不动,就准备把她扛起来塞到车上带走。
“放开她。”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抱着双臂,依靠在“信”酒吧的门边,似笑非笑的说。
壮男抬头看了他一眼,很不服气的说:“你想怎么样?跟我争吗?捡尸这种事也分个先来后到不是吗?”
“我让你放开她,我并不准备说第三遍。”他的笑容里面,隐隐的藏着说不出的凉意。
“我偏偏不放,看你能怎么样,有本事你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