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三章:暴富的前奏,时代的红利(4/7)
都是生意!
不要说在台上假哭卖惨,金钱面前,很多人连衣服都穿不牢。
而彩铃业务的分成规则,也非常简单直白,很有“电信公司”不拘小节的风格。
消费者付两块,版权人分一半。
也就是说,如果有100万人使用了这个彩铃,那么版权人就能获得税前100万收入。
不用走穴,不用开演唱会,不用陪金主吃饭,坐在家里等就行了。
简单,粗暴,有效。
看的当时的周瑞咋舌!
对音乐人来说,这绝对是时代的红利!哪怕是短暂的红利。
只能说这个年代,付费音乐还是个新鲜事,市场也没有被巨头垄断,所以定价,分成,给予版权人的待遇对比未来优厚太多了。
颇有一种野蛮生长的意思,电信也不在乎这点“小钱”。
朱耀庆的邮件,就是说:由于《星辰大海》和《少年》的大范围传唱,再加上“60华诞”期间,电信公司自有其“任务”,所以旗下彩铃公司想要联系“阿瑞”,又找到他那里去了。
发邮件给周瑞,就是通知此事,如果周瑞感兴趣,就将联系方式给他,彩铃公司那边会后续联络他。
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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