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公司章程立得好,公司控制权基本上就稳了。
比如小李子的某度。
小李子在某度的股份才十个点出头,可控制权却非常稳,为啥?
因为公司章程早就说得清清楚楚,公司股权分AB两种,A类股是一票一个投票权,B类股则是10票才有一个投票权票,简单说,就是在投票权这块,A类股是B类股的十倍,这意味只要小李子持有百分之十以上的A类股,在公司内部的决策权就能超过剩下的百分之九十的股东,对公司就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当然,这类章程非常复杂,不是这么简单能说清楚的,只是举个例子。
普通企业的章程也不需要那么复杂,用的多是大众化的模板,也多是应付差事,很多人在创业之初根本没把这玩意当回事儿。
杨磊虽然不觉得徐静会在这方面搞事儿,但还是很认真地看了一遍。
确实是标准的模板,没什么乱七八糟的条款。
可以放心签。
只要他在这个章程上签了字,以后再有什么变动,就必须得到他的同意,他不同意,这个章程就永远都是这个样子,毕竟现在就他和徐静两个股东。
嗯。
不是他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