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那么做呢?
而且等他胜选之后,有八年的时间来对付他的对手。
联邦的政府体系和其他国家都不太一样,败选的总统候选人会以副总统的身份进入到联邦政府体系中。
但副总统所拥有的权力并不大,更像是一种吉祥物,且需要听从总统的工作安排。
而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总统在掌握巨大权力的情况下,出现绝对的腐败问题。
毕竟有一个“竞争对手”盯着,总统也不敢太乱来!
有人抨击这个规则认为它并不合适,不过国会到现在都没有想过要更改,以后可能也不会改。
格来斯顿的看法和想法很具有“大局观”,属于那种站在“高处”的观点,要顾全大局,不能总是把总统大选搞得狼狈不堪。
可这对康纳来说,则是很不能理解和接受的选择。
我都他妈差点被一刀捅中了,你告诉我既然没捅中,那就算了,有什么事以后再说……
一边是林奇的“这个仇要报复回去”,一边是格来斯顿的“你他妈的顾全大局”。
作为一个拥有独立人格,且成长在联邦个自由公平精神下,主要是自由精神下的康纳,复仇的提议显然更符合他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