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会书。
看书对弗恩来说就像是受罪,小时候被报头天天逼着上街卖报纸。
卖报纸之前他们必须知道今天的头版头条是什么,有那些吸引人的内容,这样才好大声地叫卖。
这也让他把对生活的愤怒与痛恨,都融入到当中,所以他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学习。
这也让他在做管理工作时会显得束手束脚,毕竟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
哪怕是在帮派中,在公司里,每个人都未必能够如同机器人那样一丝不苟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有人做得好或者不好,怎么去奖惩,怎么去树立榜样,怎么去调解纠纷……
这都是学问,也都是麻烦。
所以诺尔留在联邦,他需要处理更多重要的事情,他正在走向一个更加成熟的自己。
而弗恩则被派遣到斯勒姆来,他不太多的智慧让他管理现在的经纪公司已经是极限了。
对于女友主动要帮助自己这件事,他还是有些高兴的,当即就允诺了下来。
斯勒姆这边其实也不需要什么流血事件,一切都得按林奇先生的规矩来。
弗恩的日子虽然“充实”,但也是真的平静。
十二月,离大选还有一年,宣战的气氛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