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只是一个设想,林奇谈的很宽泛,不那么的详细,这种内容需要更高层面的决定,而不是金管会和安委会就能确定下来的。
谈完了这些之后,林奇又补充了一个想法,那就是增加一种新的税收——
离境税。
所有入港资金目前都必须进行申报,离港时也需要提前进行申请,这是上一次大萧条爆发后联邦新推动的法桉。
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这些国际热钱突然间一起抽离,但这还不够。
这些人真的铁了心要走,哪怕让他们提前申报,他们一样不会留下来。
与其这样,不如在之前金管会和安委会讨论的内容至上,再加上一个离境税。
想走,不是不可以。
离港资金比进港资金按比例增加的同时,会征收离境税。
假设入港一百万,离港一百万,那么离境税可能只有百分之三,百分之五,很少的一部分。
可如果离港有两百万,三百万,五百万甚至是一千万时,离境税的税率就会快速的爬升。
可能一千万资金要离港,光是离境税就要征收百分之五十!
这部分税收只针对于金融投资产生的收益,如果是投资实业,相对的可以减免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