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之后,就向联邦金融管理委员会和三大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
在它送审的主要业务中,只有一条,那就是受委托全权管理勒马尔国家银行!
在联邦,一家公司上市并不需要你有多少年的运营,也不需要你确保每年财报都非常的好看,但你必须有核心业务。
这家勒马尔资产风险控制管理公司的业务,就是管理和制定勒马尔国家银行的决策权。
简单一点来说,它的工作如它的营业范围所表示的那样,管理,和控制勒马尔国家银行。
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它其实并不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拥有者,也就是说即便这家公司上市了,人们购买了它的股票,也不代表这些股东就控制了勒马尔国家银行, 不等于他们间接的持有了国家银行的股份!
因为真正持有国家银行的是通过各种交叉持股最后的黑石基金, 他们想要通过间接的方式持有勒马尔国家银行, 就必须拥有黑石基金的股份。
可很显然黑石基金是一个私募基金,并且不对外招募股东和资金,自然也不存在有人能间接的控制它。
所以说到底, 这个正在申请上市的公司,就他妈是一个空壳公司, 并且还是没有任何对抗风险能力的空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