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按照规章制度处理这些东西,首先他要把一些文件送到行长那边审批,然后沟通市政厅方面确定一下银行方面的收益问题。
最后他还要向银行申请一个用于拍卖的场地,如果市政厅方面没有指定的话,最后就是填写邀请卡以及做好拍卖公示。
在这方面其实也存在很多有趣的小手段,在社会上人们往往能够听人说起某某拍卖会上拍卖的资产非常的便宜,和白捡一样,但是这种听说永远都是听说,普通人很难参与进去。
银行的公示绝对不会出现在报纸上或者什么地方,只会出现在银行内部的公告上,这就断绝了外部社会的知情情况。
真正能够来参加这样拍卖的人,大概也就只有两类人,一种是银行工作人员本身和他们的亲朋好友,如果拍卖的东西里有比较零碎廉价的话,这些人会成为主流,比如说一些企业破产之后的公务车,在这里它们的价格甚至比不上废铁!
还有一种,就是银行主动发出邀请的人,这些人往往都是和银行有着不错合作关系,或者在银行有巨额存款的人,他们符合银行的邀请标准——他们有足够的钱可以掏出来。
至于其他人,大抵也只能“听说”一下,然后羡慕一下,至于参加?
那是永远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