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去了。
这也算是术业有专攻,提供差异化服务了。
撇清自己后,冯见雄继续在博文上指点江山:
“要说到版权保护问题,大家但凡是稍微有些法律界常识的,都知道我冯某人是国内排得上号的知识产权律师。我怎么可能不重视版权保护?如果国家不重视版权保护工作,我去哪儿找活?
我自己最新出的那部书,《互联十五年》,多次谈到互联网对人类版权事业形态的影响、未来的展望。那本书至今才卖出20万册,可是我有大数据可以显示,国内看过这本书的,或者看过节选的,至少有一两千万了。
哪怕只有十分之一、或者二十分之一的读者愿意进行资深的解读,那这本书本来也该有100到200万销量了,我起码损失了100多万本的版税。
所以毫无疑问,我本人就是国内目前版权现状的受害人,我在版权保护方面的动机比你们任何人都强烈。我之所以还要反对乔布斯式的‘暴君保护模式’,无非是因为我觉得自由是比知识产权更高位阶的法益。我不能自私到为了知识产权而牺牲物权支配权。
而相比之下,目前国内对于版权保护工作最恶劣的伤害,又来自于哪里?毫无疑问,是‘互联网免费经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