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的很多公关和造势能力。
聊了半晌,冯见雄也比较仗义,七七八八答应了不少工作内容。
不过其实他也知道,法律服务部分,除非那种需要极大创意的、前所未见的业务模式,需要他亲自操刀之外,其余的活儿还是要外包出去——光凭他本人,以及虞美琴、史妮可的精力,那是压根儿搞不完这么一个跨国大集团的在华服贸法务需求的。
那些“体力活”,就让费主任去安排人手好了。反正对方本来也是省内前几名的大所,虽然不能跟沪江那边的顶级律所比(索尼原先雇的负责这方面法务的事务所,就是沪江的顶级大所),但差距也不是很明显,有冯见雄掌舵之后,稍微点拨一下,肯定是没问题的。
毕竟他知道未来十年国家在知识产权和跨境服贸方面的法律松紧尺度、盲点细节。这些东西卖索尼这个价,索尼会觉得值的。
冯见雄每年什么都不干,就先干抽一个亿人民币,然后包给费主任。到时候要他做实事儿的话,他再在剩下的钱里按工作量分钱。
最后每年给所里赚几千万的“辛苦钱”,所里马仔还不得跪舔他、拿他当合伙人供着。
等他跟添田五仁谈妥,出来的时候,看拉蒙德居然还没走,不由有些感慨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