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的时候,他办的一件案子突然因为新闻媒体的介入,而轰动全国——其实案子本身很简单,是个证据不足、应当存疑的交通类侵权案件。(没说肇事,是因为当时证据不足)。
可是王H在判决书上鬼使神差写了些意思大致相当于“如果你没撞他,你就不会送她去医院”的话——虽然在王H法官自己认知的社会道德范畴里,这种逻辑没什么不对。司法人员主观上十个里起码九个都是相信性恶论的。
但是,公然违抗“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的法理口号,公然违背社会道德认知,把这种话写到判决书上去,还被媒体曝光出来,那就等着不死也退层皮吧。
后来,去年两-会的时候,省里的龚院长还在京城面对记者时,专门应答了这个问题,说案子已经有转机,双方后来形成了庭外和解,并没有执行一审判决。
不过那个案子对社会公德下限的伤害已经形成,也没办法了。“我是土豪,所以我才敢扶老人”这种论调,也正是从那个时间点开始,在华夏大地上形成燎原之势。
连省里的大领导都被弄得焦头烂额,王H当然没什么好果子吃。但他的错误又不能明刀明枪地定,只能先从民事一庭调到了三庭,暂时判些知识产权的案子。(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