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良好。辩护人主张其行为存在较大偶然性、主观恶性较轻,本庭也予以采纳……”
“基于上述事实,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高**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判决执行前已先行羁押1个月零8天,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故剩余执行刑期为1个月22天,即字即日起至2010年1月4日……”
因为案情比较简单,被告人认罪态度又好。
加上辩方提出的“被告人在酒后尚清醒时、曾经打过叫代驾的电话,并且确实预约到了代驾。只是在预约后20余分钟,代驾人因故迟迟未到,被告人及同桌人因酒劲发作、意志力逐渐薄弱、导致冲动驾车”这一系列辩护意见,也被法庭接受了。
毕竟这个案子中,叫代驾的通话记录保存非常完好,简直是同类案件中少见的。审判方也是据此才能说“其行为有较大偶然性、主观恶性较轻”。
因此,轻判也是顺理成章的。
名人犯事儿的案件,总是可以牵扯更多的媒体来关注,今天这个案子也有十几家京城媒体来旁听跟拍。本来不少记者内心还是想挑事闹大、抓个大新闻的。但看了高大松的认罪态度和轻判理由确实扎实,也放弃了挑事。
他们只是问了几句被告人的悔罪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