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便宜。
当然,至于那些明明没有精神病,却能靠手眼通*而变得精神病的人,是否会同样遭到这般待遇……就不好说了。
上面只讨论真精神病人。
陈杰是法学博士毕业,很懂法,理论上。
可惜的是,他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那么多年的学习,只让他学会了如何博眼球喷人。却没学会司法实践该有的常识,没有学会用法学思维的严密,去审视遇到的事情。
他对于法医学,对于周边知识,一无所知。对于上述这些精神病人在医院里可能遇到的待遇问题,也一无所知。
谁让他曾经从事的工作,并不像那些真正刀头舔血的大律师那样,需要严密审慎、务实到每一个细节呢。
得罪了冯见雄之后,他还以为对方的报复手段,仅限于录个音、然后为将来“紧急避险”提供些证据依据呢(至少冯见雄口头是这么跟他说的),所以也就没有再额外费心提防。
……
冯见雄一离开陈杰的病房,就通过保镖护士的通报,见到了负责陈杰的主治医师,一个姓柴的中年医生。
精神病院里的主治医师们,责任可是很重大的。
普通医院的医生,职责只在于把病人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