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劳务出资,也算是对得起对方了。将来公司只要中规中矩增资,自然还能稀释。
毕竟,田海茉的公司虽然很需要马和纱,但也不是非马和纱不可。除了尊重一下创意之外,马和纱事实上并没有其他不可替代性——如果这小妞儿不识相,敢开价太高,这世上,两条腿的白人还不好找么?
无非是可能找不到马和纱这么漂亮上镜、适合上电视炒作的形象罢了。
田海茉的反应很快,自然能立刻领会到这其中的妙用。
……
短短几天之后,田海茉就搞定了马和纱的入股事宜。
当她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马和纱还吓了一大跳,直呼自己没有钱。
田海茉跟她解释了半天,才知道她不用真的出钱,可以以劳务出资,公司给她签了协议,就可以给她股份的期权。
注意,这是期权,也就是不能马上转手卖出。而且是约定了服务期的,必须留在公司、满足公司代言需求满5年,这些股权才能彻底正式转入她手上。
不过这样的合作模式也不算苛刻了,毕竟只是入资做股东,而不是雇佣关系——以马和纱如今在校生的身份,她就算想被雇佣,都没法全日制地工作,没法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