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会导致和民诉法里同理的法律风险,那就是一审的时候不拿出全部实力、但是二审时证据突袭?……”
刘教授一开始越说越激动,还以为自己已经想通了冯见雄的策略。
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刘教授脑海中闪过了一丝不甘心:
就这样?这个思路和计策虽然很阴,但以爷本身的学术素养,专心想个半年还是想得通的嘛!
就为了这么一个点子,给冯见雄300多万一套房子,实在是太亏了嘛!
幸好,这种自得的想法只是一闪而逝。
因为刘教授很快发现这种说法还是讲不通,似乎背后还有一个连环套的关键点无法突破。
说不定,还不止一个——毕竟,一个面壁者,只有突破了眼前这面墙壁,才能知道这面墙壁后面是不是还有一道新墙壁。
“……可是,专利审查是行政审批和行政复议的性质呐!跟双方对抗、法官居中不偏不倚的民事诉讼怎么能一样?
这种审批,是任意一次过了就直接过了的。又不像民事诉讼那样‘一审赢了不算赢,还有可能被翻盘’。
如果真有足以导致过审的证据,干嘛留到复审委‘二审’的时候?一审是直接拿出来,那不是一审就过了么?还费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