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能被完全贴政治标签、概括为‘不顾国家利益’。”
冯见雄这句论断提纲挈领地一拿出来,虞美琴的情绪立刻从委屈变成了好奇,“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怨念也散了不少。
至少,先听冯见雄喷完,解释完吧。
小山智丽这个案子,概况大致是这样的:80年代的时候,乒乓球队有个叫何智丽的女队员。
87年世锦赛上,打到半决赛时,何被组织要求让球,名义是“因为四强中只有3个华夏人,另一个是棒子。而何智丽在半决赛要拼的这名队友,技术特点比较克棒子,所以何智丽让球后有利于增加国家夺得金牌的概率”。
如果真的仅仅是这样,那有关部门领导的话虽然有辱体育精神,但好歹也能说是没有私心、为了国家。
但问题并不仅仅于此。
因为何当时私下申诉过“如果另一场半决赛国人选手赢了,那能不能放开实力真打”——但有关部门的要求是不存在这种可能性。(世锦赛时两场半决赛是在不同场地同时开球的,但是因为每场比赛时间有长短,如果一边是3:0快速结束战斗,另一边是鏖战到3:2才分胜负,那么打得慢的一场是有可能知道打得快的那场的结果的。)
也就是说,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