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谈笑风生的咖位。
喷神之口,不能轻易动用。
一周的时间很短,转眼就又到了周五。
这已经是9月底了,也是国庆节长假之前最后一个周末工作日。加上还有三季度的绩效卡着,无论是一般单位,还是法院,都是挺希望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结清掉一部分工作的。
所以,这两天YH区法院的结案件数,也是比平时高了好几倍。
当天一大早,冯见雄和史妮可再次出庭。
李义风果然没能拿出什么决定性的新证据,无非是拿些别的擦边球炒炒冷饭,然后被冯见雄一个个以证明力存疑的理由,花式驳斥了回去。
个中辩论细节,实在不值再连篇累牍地赘述。
而冯见雄这一方,却是非常牛逼哄哄地拿出了一票新的证明被告品牌诚信问题的周边轰炸,把邓长春气得出气多近气少。
“……基于上述理由,本院认为:被告隆盛食品有限公司所持‘自2001年起,即在本省各市范围内,在先、善意使用涉案商标’的主张,得不到事实、证据支持,推定不成立。其涉案商标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原告方‘L干妈’商标的混淆。
但原告方主张的在先侵权,也因为混淆时间、范围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