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出庭。
这大半年来,史妮可上庭也有二三十次了,更多的是开庭都没开就一方认输、庭外和解。
但是,因为原先不是必胜的官司、就是自导自演的,所以史妮可面对被告方真刀真枪抵抗的硬骨头案件,还是挺缺乏经验和应对气场的,充其量就跟外面刚结束两年实习期的新人律师差不多。
不过这也已经很难得了。毕竟,她还只是个20周岁都不到的小姑娘。
“全体起立!”
书记员像司仪一样喊着程序,请审判长入庭,然后由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
然后,审判长先告知了一段双反的诉讼权利,又确认了控辩双方的身份、诉讼资格。
最后公事公办地问:“原、被告双方,对于本案审判人员、书记员,有没有要申请回避的?”
“没有。”
“我们也没有。”
这场案子显然不存在关系户问题,所以这种问话只是走个过场,双方都不申请回避。
“行,那现在进入本案第一部分——对于双方商标有效性、知名度的认定……”
庭审的过程很冗长,每一个细节都是要问到的。
比如先要看双方的商标什么时候注册的、有效期如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