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先生,我确认一下——您是要起诉隆盛食品有限公司,侵害了您的委托人‘黔贵L干妈’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也就是告隆盛食品卖假货?”
受理窗口的小姐,结果冯见雄递过去的材料,略微有些不信地又重复确认了一遍。
冯见雄还以为对方是在质疑他“你明明不是律师事务所的,只是某法律援助中心的,凭啥接这种案子”,便强硬地解释道:
“怎么?材料不够充分么?还是说觉得法援不能用于商事诉讼?请注意:这不是合同纠纷,是侵权行为,按照相关法条,法律援助也是可以介入的!”
立案窗口的小姐连忙制止他说下去:“不不不,先生您误会了,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你的代理资格没问题,我没有质疑这一点。我只是确认一下你是要在我们这儿起诉……”
说着,那小姐手上活儿倒是不慢,三两下就把立案材料整了。
不过她的内心,倒是颇为哂笑的:怎么还有这种愣头青,到企业所在地法院直接打上门起诉的?难道连“地方政府保护本地纳税企业”这种潜规则都不知道么?
要知道,后世《新J报》的无良小便捏造材料栽赃中联Z科惹出诽谤官司的时候,浮南佬可是从CS调了警力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