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不用给人悔过机会,也是给人民更多机会。当然,这番话出了这个门我是不认的。”
卫书记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
谁都知道这确实是立法时为了稳定而作的秩序妥协。
用法理学的法言法语描述,这叫“秩序的法益位阶超过了自由的法益位阶”。
(注:稍微扫盲两句,法理学上一般认为,立法时的各种权衡,都是在‘自由’、‘公平’、‘秩序/效率’这三项法益之间做出的。为了优化全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需要在三者之间进行取舍。
大多数国家认为‘自由’或者‘公平’是最高价值,但是我国的法理学界一般认为‘秩序’是最高价值,至少我当年司考论述题要这么答才有分。因为在我国“稳定是压倒一切的”,而且国情是人口最多,法理学如果和国际接轨就太反动了。)
其实,国人之所以怕留下污点,甚至很多没犯过罪的人一旦犯事就直接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求死,和这不无关系。哪怕是药XX撞了人后宁可捅死再自己求死,只怕也有几分这种宁为玉碎的考虑(当然占的比例很小)。
不过,卫书记说这番话的本意,显然不是为了拆台。
他只是想要强调一下这事儿的难度,让电视台那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