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剧上往往有那些牛逼蛮横到不近人情的大律师,被塑造得几乎和武侠片里的世外高人或者科幻剧里的疯狂科学家差不多难相处。
但现实世界中,但凡有律师这么搞,那么横死街头将会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原因无他——武侠世界的世外高人,一身绝学别人是无法复制的。
疯狂科学家的成果,也有独门的科技装备乃至专利法律、垄断技术的财团巨头保护。
但顶级大律师的创造性成果,却是没法筑起技术性的垄断壁垒的——
哪怕某个律师在世人都不能搞定外资投资国内传媒巨头这件事情时,发挥了他绝顶的聪明才智,设计出一套VIE资本架构。或者在苹果公司都不知道怎么把钱留在海外避税时,发明出“三明治避税结构”。
但是,在赚完第一笔钱之后,这套方式方法总归会被圈子里的聪明人想明白,然后模仿。随之而来的就是垄断地位的消失、利润的急剧缩水。
世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会保护律师在“发明新的犯罪方法或者钻空子方法”方面的原创利益的,这是发明型律师最苦逼的地方。
所以,要想在没有制度保护的情况下,依然细水长流把钱给赚了。
要么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