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像是看着一台论文机器。
去年年底的时候,冯见雄帮邱雪刷了一篇关于“物权绝对权和债权相对权在副随知产权利上的差异”的案例辨析论文,还刷上了国内顶级的《法学研究》期刊。
那篇论文虽然主打分析的是物权,为物权法造势,但毕竟里面借用的例子是“索尼卖游戏机以至于反越狱不合法,微软卖软件所以反越狱合法”——这是一个和知识产权法高度相关的例子。
所以,刘教授早已关注到了那篇论文。
今年,随着《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加速,相关领域有代表性、创见性的文章一时都炙手可热起来,很有可能被立法高层作为立法依据引用,可谓是风口来了,猪都能吹上天——那简直就是一个法学研究者的最高追求了。
对于一个法学研究学者,毕生最荣耀的事情,就是自己吹的牛逼、开的嘴炮,都能成为影响国家立法和行政决策的依据——
比如四五十年代的时候,牛逼如哈佛大学法学院招牌的亨利.马凯斯教授,也颇以二战中纵火狂魔李梅将军曾向他咨询求教过屠杀日(和谐)本平民的法理依据为荣——
当时李梅想公然违反战争法,直接对东京的平民区狂丢燃烧弹搞大屠杀,无奈怕说不过去,就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