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到一个月才能见结果。不过好在可以在不同的法院分别起诉不同的被碰瓷对象,不一定要等前一个结案后一个才开始,所以可以交叉并行,倒也能提升点进度。
而冯见雄则明显老练得多。
年初九这天他跑了沪江,就逮到一个刚要竣工验收的项目。
有充分的证据在手,加上对对方的底子摸得比较熟,他甚至都没去法院起诉。只是拿了张提前盖好章的法援中心空白律师函(这么做当然是违法的,但是没人知道),然后把内容一打,顺丰给了对方,要求24小时答复。
最后,大家都没经过法院,一番唇枪舌剑的斡旋,承包商为了息事宁人,直接就拿了6万块钱,然后双方签了切结书,一拍两散。
从头到尾,也就一点车马费的开支,连诉讼费都不用花。
到2月底,开学大约半个多月的时候,冯见雄手头刨除一切成本,已经净赚20万。
史妮可也分到了6万块。
当然,所有没技术含量的体力活,包括拟律师函、写起诉书、证据清单……统统让史妮可干。
“刷可复制型商业碰瓷诉讼”的威力,终于初步体现出来了。
史妮可的神经免疫力,也从最开始的一惊一乍,渐渐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