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进一步简化到只有一个《史》字,连朝代都不带,那就妥妥的是史家之绝唱了——中外两界,只有司马迁的《史》和希罗多德的《History》可以单字成史。
《法学研究》只有四个字,在法学类核心期刊里已经属于简化到不能再简了。人家是中国-社科院办的,圈子里也只有司法部办的《中国法学》可以与之并论。
其他同为双词书名的《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评论》,前身都不过时国政、西政、华政、武大之流的学报,档次略低半格。
不过,冯见雄显然不会被这些好消息冲昏头脑,他冷静地给邱雪泼了点冷水:
“谢谢邱老师的赏识,不过我觉得,这样的机会不会多的——法学的研究,更多是因人成事,顺势而为才能出成果。这次的文章之所以能这么快被用,和上面的学界骨干试图推动《物权法》立法进程是有很大关系的。而您这篇文章恰巧投其所好了。
但是,作为一个民法学研究学者,《物权法》立法这样的契机,十年能遇到一次就不错了。恕我直言,等明年形势明朗之后,谁写还不是写?到时候愿意写、也知道怎么写、而且职称、头衔还比您高得多的教授们,都如过江之鲫,咱就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