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相同,但说的事儿还是颇有相通的。
当初冯见雄为第一场辩论赛总结了不少素材观点,放着也浪费,又想弄一片“未来的大律师”该写的文章镇镇博客的场子,所以昨晚花了不少精力,才把那些素材嫁接到了时下最热的“物权法”这个讨论热点上,精心打造出这篇博文。
这其中,也少不得借鉴了一些后世《物权法》盖棺定论之后、正方的精髓论述。
“确实是有这篇文章。”冯见雄直白地承认了。
邱雪欣慰地表扬了一句:“写得不错,不但有深度,而且切入点很好——地产商都会很喜欢的,要是能够影响力大一些,连长江学者计划背后的李家基金会也会喜欢的。”
冯见雄也没想到邱雪居然给他的文章这么高的评价,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这完全是因为在他眼中,乃至其他一切后世之人眼中,《物权法》乃至《民法总则》那都是顺理成章到不能再顺理成章的,所以不觉得这些正面论述有多值钱。
但是,这部法毕竟是07年3月两-会时才正式通过的。
在《物权法》出炉的那两年大讨论中,各种逆流的力量可是不少,比如人-大的杨教授,就站在一个大锅饭余孽的立场上,大谈“《物权法》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