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回音儿,还想叨叨些什么,却被行长打断了,“来来来,小周,给大家敬个酒吧。”
周宏远脸色“唰”一下变了。他微微转过头看自己的叔叔。程毓虽喝了酒,理智却还在,正色道,“宏远年纪小,没喝过酒,等以后大些,再给您敬酒。”
鲍冬瓜接过话茬,不依不饶,“都十八了,马上要上北大的人了,还小啊?程毓,你怎么不抱着他吃奶啊?再说了,小周以后是要学金融的人,学金融哪能不交际?不交际不应酬的,那是书呆子,到了社会上,没用。”说着,剜了程毓几眼,“是吧,小程?S大的高材生又怎么样?北大的又能怎样?北大的那不是还有卖猪肉的么?不懂得人际交往,情商低,哈佛毕业都没用。”
周宏远一张脸羞得通红,他近乎战栗地从程毓的桌前拿起酒杯来,不及程毓反应,便端到面前。
周宏远不是没喝过酒,更不是不能喝酒,这些年,他也曾在春节与程毓小饮两杯,可那几瓶啤酒无非是为了消遣,这般众目睽睽下,甚至带着侮辱性质的灌酒,还属第一次。
五十度的白酒入口辛辣,滑进喉咙里,就像一把炽热的刀,割喉而过,周宏远强忍着不适,一饮而尽。
不仅是喉咙的灼烧感,辣酒入腹,连胃里都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