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咖啡厅,她就有这个感觉。
窗外可以瞥见他司机开的那辆奔驰,是好几年前的款式了,车子是旧的没什么,令严青感到意外的是,他来时穿的衣服、鞋子,都是旧的。
甚至他别在西装口袋里露出一角的金色钢笔,严青也认出来了,是94年款的万宝龙大文豪系列。
也就是说,这支笔他至少用了四年了。
以孟长平的家境来说,一样东西,用这么久,确实算得上是念旧了。
不像自己,浑身上下穿的用的,全部都是今年买的,谈不上是最新款,却也肯定是新款了。
她从小花钱就大手大脚,家里从来没在钱这方面拘束过她,还是最近来公司里上班,天天跑工地跟项目,大小姐这才有点知道民间疾苦,最近花钱都比较收敛了。
孟长平已经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感情观,严青只得跟着笑了一声,“看出你的念旧来了。”
她伸手指了指孟长平衣角上露出的金色钢笔帽尖,“我也有这只笔,我爸爸送我的,希望我好好学习,不过我有点让他失望。”
说到这里,她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笑了一声。
原本以为这个话题就这么略过去了,没想到孟长平却根本没忘记,又问她,“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