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初来乍到的外国走私贩,就是一头送上门的肥羊。
只要他们手脚干净,黑吃黑后,把我们几个人一杀,找个地方一埋,神不知鬼不觉,不会有人查到珠宝店老板的头上。
之所以今天没有动手,一是想探探底,看我是什么来历,会不会碰到烫手山芋。
二是想等我明天采购完货物后再动手,这样一来,就不会空手而归,也方便将我的人一网打尽。
毕竟,如果他今天直接洗劫我,我身上根本没有带多少钱,没有洗劫我的必要。
除非他们逼迫我转账,但我银行账户中有多少钱,他们也没有数,我没有必要将全部家当一五一十地告知给对方。
但是,等到明天,我去珠宝店采购完珠宝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付给了珠宝店,珠宝店的货物给了我,他再派人暗中黑吃黑,把我刚买的货给抢了,人杀了,这样一来,他不花一分钱就大赚了一笔。
哪怕他的手下失手了,被我给侥幸逃走,我回头追究起来,珠宝店老板也完全可以推卸责任,拒不承认劫匪是他的人,这样一来,我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很明显,珠宝店老板,就是一个老奸巨猾的狐狸。
“先休息一会儿,天黑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