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当庭出示了他从鹤墨轩购买的作品及鹤墨轩的真品鉴定证明、钱款收据等等,同时还带来几位字画鉴定大师,让他们证明他所买的作品乃是假货。
夏鹤清身份极高,当然不会出面,鹤墨轩的伙计代表鹤墨轩出面,一口咬定本店卖的都是经过专业鉴别的真品,绝无假货。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知府也是略懂字画的,但他的专业水平不高,不知该信鹤墨轩的鉴定书呢,还是该信原告带来的鉴定大师,陷入两难之中。
关键时刻,原告所购字贴中的一位原作者出面,当庭证明原告所买的、署自个名字的那幅字贴并非自己所写,他也完全不知道那幅字帖为何署上自己的名字。
有了这位原作者作证,原告立刻占据了优势,虽然其它字画因为原作者已经去世或归隐等原因,无法找到原作者确认真伪,但是原告最终还是凭借这位原作者的证明而打赢了这场官司,鹤墨轩为此赔了原告几万两银子。
这几万两银子对于夏家也好、对于鹤墨轩也罢,都算不上大的损失,只是,以“名家墨宝,传世真品”为广告语的鹤墨轩的名声就彻底受损了,人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般信任鹤墨轩的作品和担保,如此,鹤墨轩的竞争力和利润开始慢慢下降。